就像布满荆棘的独木桥,凡是能够脱颖而出的乡镇企业家,都是靠自己硬杀出了一条血路。
哪怕是高奉钧,都不得不承认,他十九岁第一次在伦敦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,那个时候也认为,凭借自己天之骄子的能力和天赋,会在英国大干一场。
不过两年后被迫回国,21岁,他就知道可能要一直活在爷爷这辈子打下江山的阴影下,不光是他,连他父亲,这辈子再努力,再努力,可能也只能在这个基础上,传承和延续……
至于想要超越创一代,简直是痴人说梦。
所以这几年,高奉钧反而沉稳安分多了,也没有那些个桀骜不驯了。
不过今儿听宋羡好这么一说,高奉钧突然觉得……
觉得宋羡好身上有一种魔力,那就是用自己积极乐观且不屈的灵魂,点燃别人激情的魔力……
或许,宋羡好受欢迎的根本原因,并不是因为长得漂亮,也不是会哄人开心,而是拥有强大的能量和稳定的精神内核。
哪怕跌入谷底,都影响不了她在谷底散发光芒……
这股感觉太过熟悉,在他的人生中,只有在一个人身上,有过这种感觉。
那就是他的祖父,高老爷子。
这大概就是,从底层真刀真枪,千刀万剐后,涅槃重生的,独属于创一代的魅力……
让他如何抵抗,这份该死的魅力?
第二天清晨,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宋羡好的脸上,她缓缓睁开眼睛,伸了个懒腰。
拿起来手机看一眼时间。
七点半,时间尚早。
还能再睡十分钟。
她打了个盹儿,忽然又清醒了。
再拿起手机一看。
七点四十五。
没关系,还能再睡十分钟……
谁知再一次醒来,就是被高奉钧的敲门声吵醒。
那厮在门外敲了半天没反应,就开始唤她,“不是昨天还说,‘达则兼济天下,穷则独善其身’,‘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’,怎么今儿都九点了,还不起?你是嘴上说的好听,实际上,一点儿苦都不舍得让自己吃啊……”
宋羡好忽然就醒了,赶紧坐起来看手机——
好嘛,不多不少,九点一刻了。
她有些懊恼。
趿拉着鞋子从主卧,顶着蓬松慵懒,略带凌乱的长发出来。
两人对视了一眼。
既然已经迟到,宋羡好只好撒谎找借口,跟财务那边的王姐说上午要见重要客户,下午再回公司,财务会议推迟到下午开。
其实她也没撒谎,高奉钧不就是她的重要客户?
宋羡好率先开口:“早啊。”
重要客户高奉钧,微微一笑,“早,演说家。”
“演说家?”
“昨天慷概激昂,说的头头是道,今儿一早就爬不起来,不是演说家是什么?”
宋羡好反应过来。
咬唇看着他——
什么叫演说家?
你懂什么?
哪个合格的老板不得能说会道啊?
不能说会道怎么动员大家撸起袖子使劲干?
老板可以什么都不懂,但老板一定得会画大饼……
这叫给员工建立信仰。
信仰这个东西还真不能小觑,毕竟从山顶洞人时期,我们人类和野兽作斗争,在那个环境恶劣,还有毒蛇猛兽危及生命,食不果腹的时期,就是因为有对造物主的信仰,才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,保证了种族的延续和种族文明的发展。
只不过现在把对“神明”的信仰,变成了——只要努力,只要勤劳,就会拥有更好的人生和明天。
有句话叫——“天道酬勤”。
虽然随着一个人的见闻,更相信“天道无常”而不是“天道酬勤”。
但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,勤奋,确实可以在一定限度内,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。
想要出人头地得看天命,想要奔小康,只需要勤奋就够了。
宋羡好觉得自己多少算个“创一代”,跟高奉钧思想境界相差太多了,毕竟打江山的和守江山的,很难有共同语言。
两人对峙了会儿。
“饿吗?”
“嗯。”
“沈光阳送了早餐过来,中式的,你去洗漱?”
“好。”
宋羡好惜字如金。
谁知刚走两步,高奉钧就“唔”了一声,从茶几上,拿了一个什么东西,朝她递过去。
“这个给你,算是投资,以后要还的。”
宋羡好疑惑地转过来身,定睛一瞧。
竟然是一张银行卡。

